新闻中心 | Center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司新闻

耗材企业“傍名牌” 被判赔偿40万元

因产品名称与“英特尔”酷似,中国的一家打印耗材企业尝到了“傍名牌”的苦果,日前被法院判决向英特尔公司赔偿40万元。

近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因特佳公司、陶某停止对英特尔公司注册商标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害;因特佳公司赔偿英特尔公司包括合理费用在内的经济损失人民币40万元,因特佳公司代理商陶某对其中的人民币4000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英特尔公司在起诉中称,“INTEL”商标是该公司的注册商标,也是该公司的简称和商号,具有极强的显著性,已成为中国相关公众耳熟能详的驰名商标。英特尔公司发现,因特佳公司未经许可在其公司生产的打印机硒鼓、墨盒等产品上以及公司网站域名和英文名称中,使用了“IN-TELJET”、“Inteljet”和“inteljet”等文字。

英特尔公司认为,因特佳公司的行为不正当地利用了英特尔公司驰名商标的市场声誉,淡化了英特尔公司的驰名商标,给公司造成了损失。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因特佳公司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

上海二中院经审理后认为,判断英特尔公司的相关注册商标是否驰名商标,是认定因特佳公司等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的前提条件。因特佳公司使用与英特尔公司驰名商标近似的标识,主观上具有 “傍名牌”的故意。硒鼓、墨盒等产品,属于打印耗材类,虽与英特尔公司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并非同类或类似商品,但两者从广义上都与电脑有关,故因特佳公司的使用行为足以使相关公众认为该公司所用标识与英特尔公司的驰名商标具有相当程度的联系,不正当地利用了英特尔公司驰名商标的市场声誉,构成对英特尔公司驰名商标权利的损害。



版权所有:珠海豪易通办公设备服务有限公司
服务电话:0756-2615581    传真:0756-2615582
技术支持:微导信息科技